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4月27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區一廢品臨時存放點發生火災,系一名59歲女子隨手點燃路邊堆積的楊柳絮引發。因過失引發火災,該女子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12日行政拘留。


消防救援人員正在滅火。 圖源:房山區消防救援支隊


27日11時許,房山區一廢品臨時存放點起火,所幸周邊群眾及時報警,消防人員迅速到場撲滅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據悉,涉事女子59歲,當天與家人在外面玩,其間,她隨手用打火機點燃了路邊堆積的楊柳絮。楊柳絮被點燃后,火勢迅速蔓延至廢品臨時存放點,導致廢舊輪胎、雜物存放區的物品,以及周邊停放的一輛小貨車等燒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過失引發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涉事女子點燃楊柳絮雖未釀成更大的災害事故,但已構成違法行為,目前,她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12日行政拘留。


消防人員介紹,每年4至5月,是北京市楊柳飛絮嚴重的時期。從歷年接警情況看,這一時期因用火不慎、點火清理、好奇隨意點燃等引發的警情屢屢出現。楊柳絮飄浮成團,容易附著在雜草、樹木、垃圾等可燃物上,看似輕盈無害,實則暗藏“流動火種”危機。實驗表明,楊柳絮富含油脂,遇明火2秒內即燃,瞬間引發“飛火”蔓延,極易引燃草坪、垃圾堆和雜物等。


消防部門提示:社區(村)、社會單位等如有楊柳絮聚集區域,應及時灑水濕化,濕化后立即掃除;市民切勿亂扔未熄滅煙頭,避免遺留火種。不要以點燃的方式清理楊柳絮,更不要因為好奇好玩而隨意點燃楊柳絮,以免引發火災事故。


編輯 劉倩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