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段文平)4月3日,金科股份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云、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科控股”)于近日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因涉嫌存在未披露股票出現被強制過戶風險、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于2025年3月27日決定對黃紅云、金科控股進行立案。
公告顯示,經當事人自查,本次立案調查事項涉及以下兩方面:一是2022年金科控股及黃紅云因辦理券商質押式回購業務,無力回購亦不能提供資金進行補倉,使得相關券商對質押股票進行強制平倉,導致所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被動減持,未能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二是黃紅云及金科控股在2022年與原一致行動人解除一致行動關系及減持公司股份造成權益變動情況后,黃紅云及金科控股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披露義務。
校對 楊許麗